第一章 总 则
(一)本组织定名为扬州大学演讲与口才协会。
(二)扬州大学演讲与口才协会是由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并自愿加入演讲与口才协会的教职工组成。
(三)扬州大学演讲与口才协会以弘扬中华语言艺术,倡导校园学术文化为宗旨,组织和团结全校演讲爱好者,规范普通话发音,提高演讲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扩大演讲与口才的影响力,加强全校演讲爱好者的联系,为增进教职工的友谊服务,为扬州大学教职工提供锻炼演讲能力的机会和展现自我风采的舞台,让教职工勇于抒发自己的情感,从而达到锻炼口才、提高语言表达能力的目标,塑造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积极向上、品位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二章 活 动
(一)协会定期组织活动。紧密结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引领新思想,锻炼教职工的公众表达能力。
(二)组织校内的交流比赛。根据教职工的特点需求,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演讲比赛、辩论赛、口才培训营等各类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品位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全面提高教职工个人的综合素质。
(三)组织线上线下的观摩活动。做好与其他院校演讲口才培养类协会的交流与合作,相互学习,促进共同发展。
(四)邀请专业老师进行技术指导。
第三章 会 员
(一)拥护本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的扬州大学在职在编教职工。
(二)热爱演讲,有坚持锻炼普通话发音和演讲技巧的毅力,能够长期坚持参加协会活动。
(三)有集体意识,愿为他人服务,愿为办好协会付出努力。
(四)参加者无年龄、性别之限制。
(五)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并向本协会提出申请。
(六)会员享有权利
1、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
3、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七)会员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承担本协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 经费来源、管理和使用
(一)经费来源主要由会员会费组成。
(二)会费全部由协会自行管理支配。
(三)校工会在外出观摩、比赛、购置道具、借用音响场地等方面给于资助。欢迎企事业单位的赞助。
第五章 组织机构
(一)协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3人组成。
(二)协会委员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主要负责活动安排、组织、技术指导等服务工作,为大家义务服务。
扬州大学演讲与口才协会
2020年10月29日
扬州大学教职工演讲与口才协会报名表
姓名 | | 性别 | |
部门 | | 年龄 | |
邮箱 | | 特长爱好 | |
手机 | | 电子邮箱 | |
情况简介 | (何时参加演讲、演说等活动?程度如何?) |
会长意见 |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