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2024﹞26号
关于开展扬州大学2024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为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促进家庭和美、邻里和睦、人际和谐,推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建设,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在职教职工家庭中评选2024年度“文明家庭”。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职教职工家庭。
二、评选名额
按在职教职工总数3%的比例评选和推荐。
三、 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爱国爱校、遵纪守法,不断进取,积极投身学校建设改革发展事业。
2.夫妻在各自岗位上做出较好成绩。
3.家庭成员整体素质好,成员之间平等、民主、和谐,明礼诚信、家庭生活健康向上。
4.夫妻恩爱、家庭稳定、长幼和谐、孝敬长辈、邻里和睦,有良好人际关系。
5.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动手净化绿化美化家庭、院落和公共空间,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6.所报家庭户主需结婚五年以上。
四、相关安排
(一)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组织评选,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于2024年12月27日前,将《扬州大学“文明家庭”推荐表》(附件2)word版发工会邮箱gonghui@yzu.edu.cn,盖章后的纸质版材料送至校工会一楼服务大厅。 联系人:江楠,联系电话:97991235。
(二)2025年1月7日,召开工会常委会,讨论确定“文明家庭”名单,与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特色奖等名单同步公示、发文。
附件:
1.扬州大学2024年度“文明家庭”名额分配表
2.扬州大学2024年度“文明家庭”推荐表
扬州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