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2021〕3号
各教职工社团(协会):
教职工社团(协会)是丰富校园文化活动的重要窗口。2020年,各社团(协会)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促进了校园文化的繁荣与发展。为鼓励先进,按照《扬州大学教职工社团管理办法 (修订)》(扬大工〔2020〕10号),通过评选,并经校工会常委会研究决定,授予摄影协会、牌类协会、舞蹈协会、乒乓球协会、瑜伽协会、书画协会等6个社团(协会)“优秀教职工社团(协会)”。希望各教职工社团(协会)学习先进,为推动校园文化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扬州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