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大工〔2020〕3号
各教职工社团(协会):
教职工社团(协会)是丰富校园文化活动的重要窗口。2019年,各社团(协会)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促进了校园文化的繁荣与发展。为鼓励先进,按照《扬州大学教职工社团管理办法 (2015)》,通过评选,并经校工会常委会研究决定,授予舞蹈协会、瑜伽协会、音乐协会、牌类协会、篮球协会、摄影协会等6个社团(协会)“优秀教职工社团(协会)”。希望各教职工社团(协会)学习先进,为推动校园文化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扬州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