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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工会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

扬大工[2017]5号

 

 

各院级工会:

  为健全工会固定资产账册,摸清家底, 经工会常委会研究决定,进行一次工会固定资产清查。结合工会固定资产使用和保管实际,现就本次清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落实职责分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组织实施。

  二、组织机构

  1.校工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远

  副组长:张武阳陈炳猛李志玲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方 明田淑芳 刘世平 吴洪海 吴桂峰 张国林 张爱凤 沈意文周佳正

  2.校工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校工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设在校工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数据分析、汇总上报等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炳猛  

  副组长:刘梅李年春  

  工作组成员由办公室人员和各院级工会主席组成。

  3.各院级工会固定资产自查工作小组

  各院级工会成立工会固定资产自查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级工会的固定资产自查工作,明确院级工会主席为固定资产自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固定资产自查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固定资产自查工作的及时完成。

  三、任务分解及时间安排

  1.任务分解

  本次工会固定资产清查范围是对历年来使用工会经费购买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主要是各院级工会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破损、缺失等,按照固定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报废等相关处理建议。针对固定资产清查中暴露出来的使用及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时间安排

  (1)201731--3日:下发《关于开展工会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和《扬州大学工会(院级工会)固定资产明细表》。

  (2)201736--10日:各院级工会成立固定资产自查工作小组,布置固定资产自查工作。

  (3)2017313日—519日:各院级工会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4)2017522--31日:各院级工会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破损和缺失等,按照固定资产清查要求进行统计,提出报废等相关处理建议,报送校工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5)201761--30日:校工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对各院级工会固定资产统计情况提出的处理建议进行核实,核准后报校工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在领导小组审批后及时调整帐册。

  本次工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面广、量大、政策性强、要求高、时间紧。各院级工会务必高度重视,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切实做到固定资产账账、账表、账卡、账实相符,维护工会固定资产安全完整与保值增值。

                            扬州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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