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
学校定于2017年2月召开四届四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为充分调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做好本次大会的提案(建议)征集工作,现将征集提案(建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建议)征集的重点内容
1.关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提案(建议);
2.关于实施“十三五”规划目标的提案(建议);
3.关于教学工作的提案(建议);
4.关于学科建设的提案(建议);
5.关于师资队伍建设的提案(建议);
6.关于科学研究的提案(建议);
7.关于实验室建设的提案(建议);
8.关于人才培养的提案(建议);
9.关于大学文化建设的提案(建议);
10.关于基础文明建设的提案(建议);
11.关于加强学校管理的提案(建议);
12.关于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提案(建议);
13.关于支撑保障方面的提案(建议);
14.关于构建和谐校园的提案(建议);
15.关于民生工程方面的提案(建议);
16.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提案(建议)。
二、提案(建议)征集的时间
本次大会提案(建议)征集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23日,请各代表团于2016年12月23日前将征集的提案(建议)送校工会办公室。
三、提案(建议)征集的要求
本次大会提案(建议)征集的具体要求,详见《扬州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
附件:
1、 扬州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
2、 扬州大学四届四次教代会提案表
第四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