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工会:
由全总、科技部、工信部、人社部联合开展的第五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成果评选表彰活动即将启动,为做好我校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我校教职工在群众性技术创新中取得的优秀技术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2013年12月31日前整体应用的技术成果,均可申报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
1.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
2.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技术创新;
3.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的重大技术改造;
4.为促进职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而研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新操作方法;
5.产生重大影响或发挥重要作用的关键技术突破。
凡涉及国家机密、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成果,已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成果,不参加评选。政府投资或企业开发的项目不在评选范围,但由工会组织在上述项目中创新开发的技术成果,可以参加评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不参加评选。
二、申报程序
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完成人将通过中国工会经济技术工作网“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项目管理平台”网络申报(目前网络尚未开通),经各市对本地申报项目的职工身份及项目属实性进行确认后,省总将根据各市申报项目组织初评并推荐5个项目。
三、申报要求
请各院级工会认真组织,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把教职工创造的优秀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申报上来,并于2月29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到校工会。
校工会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