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工会: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校工会将于11月底对申报2014年度“合格(模范)教职工之家”的院级工会组织考评。请各院级工会对照《扬州大学院级工会“合格(模范)教职工之家”验收考评细则》,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合格(模范)教职工之家”工作,并于今年5月30日前组织申报。申报报告须报请分管工会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
申报注意事项:
1.未通过“合格教职工之家”考评的院级工会,只能申报“合格教职工之家”,考评以最近两年的工作档案材料为主要依据。
2.通过“合格教职工之家”考评达两年以上,且二级教代会制度正常化的院级工会,可申报“模范教职工之家”, 考评以最近两年的工作档案材料为主要依据。
3.合格、模范教职工之家二级考评指标中如有一项为0分,则不能申报或通过考评。
附件:(“工作动态”栏“建家工作”)
1.《扬州大学院级工会“合格教职工之家”验收考评细则》
2.《扬州大学院级工会“模范教职工之家”验收考评细则》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