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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合格(模范)教职工之家”的通知

各院级工会: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校工会将于11月底对申报2011年度合格(模范)教职工之家的院级工会组织考评。请各院级工会对照《扬州大学院级工会合格(模范)教职工之家验收考评细则》,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合格(模范)教职工之家的工作,并于今年528日前组织申报。申报报告须报请分管工会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  

申报注意事项:

1、未通过合格教职工之家考评的院级工会,只能申报合格教职工之家,考评以最近两年的工作档案材料为主要依据。

2、通过合格教职工之家考评达两年以上,且二级教代会制度正常化的院级工会,可申报模范教职工之家, 考评以最近两年的工作档案材料为主要依据。

3、合格、模范教职工之家二级考评指标中如有一项为0分,则不能申报或通过考评。

  附件:

  1、《扬州大学院级工会合格教职工之家验收考评细则》

  2、《扬州大学院级工会模范教职工之家验收考评细则》

                              扬州大学工会

                               二0一一年五月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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