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文件
扬大委[2001]91号
各学院党委(总支、支部)、行政,校党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提高学校行政工作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加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实行校务公开制度。为切实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扬州大学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葛锁网 顾铭洪
副组长:葛建枢 方洪锦 严华海
成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向 前 刘延庆 芮鸿岩 肖爱华 张洪泉 徐家昌 蒋国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和协调有关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延庆同志担任。监督小组负责对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间等进行检查监督、评议,并及时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校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监督小组组长由严华海同志担任,蒋国英、王必成同志任副组长,殷红、姚蔚、刘曙照、施林峰同志为成员。
特此通知
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依法治校 校务公开 机构 通知
抄 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