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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制度
扬州大学工会文件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0-03-05
浏览次数:
一、来文
1、来文由办公室指定专人收取,并按序号分类登记。
2、办公室主任根据文件的内容,提出拟办意见。
3、办公室根据领导批示,转发给相关部门或人员阅处。
4、急件要随到随办,不得延误。
二、发文
1、文件须由专人起草、核对、编号、登记,由领导签发后印制。
2、根据领导签发的范围及时分送。
三、保管
1、文件须由专人保管。
2、根据文件的内容、性质做好保密工作。
3、按规定及时做好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地址:中国·江苏·扬州市文汇东路48号
E-mail:gonghui@yzu.edu.cn
电话(TEL):0514-87991235、8799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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