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进集体奖励
1.获“全国模范教职工之家”称号,奖励6000元。
2.获“江苏省模范教职工小家”称号,奖励4000元。
3.获“扬州市模范教职工小家”称号,奖励3000元。
4.获“校模范教职工之家”称号,奖励2000元;获“校合格教职工之家”称号,奖励1000元。
5.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先进集体,奖励6000元,单项奖励3000元。
6.被全国教科文卫工会或江苏省总工会评为先进集体,奖励4000元,单项奖励2000元。
7.被省教科工会或扬州市总工会评为先进集体,奖励2000元,单项奖励1000元。
8.被扬州市教科文卫工会评为先进集体,奖励1000元,单项奖励500元。
9.被校工会评为先进集体的二级工会,奖励1000元,特色奖奖励600元。
二、先进个人奖励
1.获全国先进工会工作者,奖励2000元,单项奖励1500元。
2.获全国教科文卫系统先进工会工作者或江苏省先进工会工作者,奖励1500元,单项奖励1000元。
3.获江苏省教科系统先进工会工作者及扬州市先进工会工作者,奖励1000元,单项奖奖励600元。
4.获扬州市教科文卫系统先进工会工作者,奖励600元,单项奖奖励300元。
5.获校工会先进工会工作者,奖励价值300元的物品;校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奖励价值200元的物品;校“文明家庭”奖励价值200元的物品。
6.获校先进集体的工会,奖励工会主席1200元,单项奖奖励工会主席600元。
三、工会干部年终工作奖励
校工会委员、校经审委员会委员、校女工委员会委员、院工会主席,年终一次性工作奖励200元(奖品)。
四、宣传报道奖励
在工会系统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或宣传报道:
1.国家级:1000字以上的奖励1000元,300-1000字的奖励600元,300字以下的奖励300元。
2.省、部级:1000字以上的奖励600元,300-1000字的奖励400元,300字以下的奖励200元。
3.市、校级:1000字以上的奖励400元,300-1000字的奖励200元,300字以下的奖励100元。